不干胶印刷合同
甲方(委托方):
电话:
法人:
乙方(制作方):
电话:
法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订立不干胶印刷合同,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印刷数量和价格
1、印刷数量一万张过光胶。
2、规格为: (按甲方提供的样版尺寸),印刷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张(含税),共计人民币元(含税),另,乙方向甲方收取该过过胶片设计费人民币200元。
3、甲方对乙方承揽的印件必须履行验收义务,对数量(+3%以内为正常耗损)等有异议
应在接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应以邮件、传真等书面方式告知
并送达乙方。
二、乙方需要开具正式发票。
三、印刷质量
1、甲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作为印件质量标准:
1)以甲方提供的样稿为质量标准(见合同附见);
2)甲方委托乙方打样,以甲方代表签字后的样稿为质量标准(见合同附见);
3)以甲方代表在印刷现场签字确认的样稿为质量标准。
2、甲方提供样稿不全或甲方委托乙方走样的印件,乙方均不承担印刷责任;
3、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印件必须履行验收义务,对质量(0.5%以内为正常范围)等有异议应在接货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异议和处理意见应以邮件、传真等书面方式告知并送达乙方。
四、交货期限、地点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于甲方要求的时间内送达货物至甲方公司。 乙方交付货物应开具交货清单(包括含税价格),印刷期接下单二天起货。
五、交货方式 甲方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以季度为结算周期,在收到乙方的正式发票凭证后的一个星期内将已印刷产品的款项结算完毕。
6、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乙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于对方的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乙方印刷的产品质量不符合规定、迟延交付、数量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7、乙方为甲方设计的外包装(见附件),属甲方的设计版权,乙方不得把此设计版权再转给其他公司及个人使用,违者,甲方会向乙方追究一定的违约责任。
七、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货物交付地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